县城建监察大队负责人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大队将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行使城建监察职能,推进省级文明县城的
创建。
县城建监察大队负责人 洪棕民:1、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工作目标,
依法治城,从严治城。
2、实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3、切实杜绝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
4、凡接到举报,属大队职权范围内,半小时内抵达现场调查,突发性案件,立即
出动,及时处理,并将结果反馈。
5、办理建设监察手续,符合条件的,一日内办结。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建设性意见。投诉电话:1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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