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在建设 “生态文化旅游城” 中 转变狭隘的“就资源论开发”观念,在保护的前提下对旅游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将生态旅游的开发与保护融为一体,在开发中全面保护,从而走出了一条自然、文化和生态环境相互协调的 可持续发展路子。
日前,记者随团在泰宁县考察时,处处可见青山绿水、奇珍异树,特别是水上丹霞山环水绕、石林相间、环境清幽。人们在赞美其景观巧夺天工、美妙至极的同时,更为泰宁县旅游资源保护得如此完好而赞叹不已。 泰宁县在发展旅游业中,充分意识到旅游资源是旅游环境的核心,也是旅游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 早在 1994 年,泰宁金湖被确定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后,短短几年时间泰宁县城市功能由新兴旅游城提升到生态文化旅游城。在大规模的城市建设中,泰宁县十分注重保护古镇文化,把明清建筑集中的尚书第、红军街等近一平方公里的古城建筑进行全方位的保护,为该县留下了一笔宝贵的文化遗产。 在保护好古城建筑的同时,他们还认真做好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保护好珍稀濒危植被、野生动物。此外,该县还广泛宣传发动,形成 “保护资源、热爱家园”的全民共识。
泰宁县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委书记、常务副主任黄子兴:资源保护、安全保卫是我们旅游工作的生命线,因为整个保护贯穿整个旅游的全过程,所以我们在旅游资源保护上建立一个良好的机制。一个是我们世界地质公园范围内的地质遗迹包括森林植被首先与村里签订协管合同,第二也建立一支队伍,专门维护景区包括森林植被、野生动物保护的一支队伍,第三个更重要的是目前我们已经形成全县特别是旅游景区群众保护资源热爱家园的共识,他们也把旅游资源保护作为自己的职责,来共同围绕“建设美丽的旅游城、作自豪泰宁人”当中这个大家庭来做好这些工作。
我县同样拥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如何进行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确保旅游业不是 昙花一现,是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县旅游资源保护工作总体是好的,但一些破坏现象时有发生,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泰宁县的旅游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为我们提供了典范,我们可以结合我县实际, 合理规划,科学管理, 使旅游业发展进入一个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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