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拔乡镇副科级女领导干部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印发<建立选人用人公正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委 [2003]23 号)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引进竞争机制,发现和选拔一批优秀女干部。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乡镇副科级女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选拔的 职位、职数

乡镇副科级女领导干部 6 个。

二、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1 、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 、本县行政、事业编制在编在岗的国家正式女干部。

3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 、参加工作时间 5 年以上。

5 、年龄在 35 岁以下( 197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选拔程序

1 、公开报名。凡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 、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后,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5:1 ,如果出现笔试比例不足的,则相应减少选拔职数。

3 、统一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内容以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报考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统一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选拔人数 1:4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 、体检和确定考察对象。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 4 : 6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人选与选拔人数的比例为 2:1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后)及补充说明 [ 即:肝功能不正常者(指 GPT ≥ 50 U )查乙肝二对半、乙肝病毒 DNA+ 丙肝抗体、丙肝病毒 DNA ,受检者乙肝病毒 DNA ≥ 1 × 10 3 者不合格,丙肝病毒 DNA ≥ 5.0 × 10 2 者不合格 ] 的要求进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6 、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7 、决定任用。综合考察和考试情况,县委按程序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并进行任职前公示。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副科级待遇,试用期满优秀或称职的,正式任用。不胜任者取消副科级待遇,另行安排工作。

四、报名事项

1 、报名时间: 2006 年 6 月 2 日 — 2006 年 6 月 4 日 。

2 、报名地点:中共漳浦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 0596-3221158 )。

3 、报名办法:采取个人自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并如实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推荐证明书和近期免冠 1 寸彩照 4 张。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拔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中共漳浦县委公开选拔乡镇副科级

                    女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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