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广播电视事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漳浦县广播电视事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将遵
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漳浦县广播电视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漳浦县广播电视事业局领导名单及分工 ;
●漳浦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
情况;
●突发灾害应急预案;
●安全规范监督检查;
●扶贫助困情况;
●广播电视宣传管理情况;
●工作动态;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通过“漳浦县广电局”(网址为http://www.zptv.com.cn),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信息,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
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中国漳浦”首页的“政府公开信息”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可以从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08年5月1日开始执行)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
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漳浦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办公室为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咨询电话:0596-3221477
传真号码:0596-3227139
电子邮箱:zpgdbgs@163.com
通信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金浦路广电中心大楼
邮政编码:3632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漳浦”政府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中国漳浦”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
交。
3.口头申请
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为主。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
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
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见“中国漳浦”网站上流程图。
(四)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用的标准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
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
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
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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