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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接收境内卫星电视办证程序

  申请条件:有线电视、无线电视不能覆盖地区

  
  一、一般程序
   1、 申请表一式两份(向县广电局申请)

  2、 申请报告(原件一份或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 申请人(单位)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4、 安装地点房地产证明文件(产权证)

  5、 管理人员政审表(对单位)

  6、 机房、设备、人员、管理制度(对单位)

  二、简易程序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申请表一式两份(向县广电局申请)
 

  三、 申请表下载

 
   四、收费
   1、 申请卫星地面接收许可证属行政许可范围,实行零收费。
   2、 据闽价[2001]费字205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测试服务标准的通知》,第一年安装测试服务费100元/每套,以后每年30元/每套。我局代市广电局收取卫星安装测试服务费,实行优惠。即:个人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第一年安装测试服务费300元,以后每年200元。

  五、办证流程 







(四楼)社管部

 









注:当天办结。监督举报电话:322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