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接收境内卫星电视办证程序
申请条件:有线电视、无线电视不能覆盖地区
一、一般程序
1、 申请表一式两份(向县广电局申请)
2、 申请报告(原件一份或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 申请人(单位)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4、 安装地点房地产证明文件(产权证)
5、 管理人员政审表(对单位)
6、 机房、设备、人员、管理制度(对单位)
二、简易程序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申请表一式两份(向县广电局申请)
三、 申请表下载
四、收费
1、 申请卫星地面接收许可证属行政许可范围,实行零收费。
2、 据闽价[2001]费字205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测试服务标准的通知》,第一年安装测试服务费100元/每套,以后每年30元/每套。我局代市广电局收取卫星安装测试服务费,实行优惠。即:个人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第一年安装测试服务费300元,以后每年200元。
五、办证流程
取
表
格 |
→ |
社
管
部
审
核 |
(四楼)社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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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
许
可
证 |
← |
分
管
局
领
导
审
批 |
注:当天办结。监督举报电话:3229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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